专业律师:相志伟10秒KO两人不是正当防卫而是互殴,应当依法拘留

2020-12-20 10:54:17 来源:中超直播

近日,在陕西咸阳高速公路收费口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拳击手10秒KO两人”的恶性事件,经过当地派出所的调解,最终判定职业拳击手相志伟赔偿对方1000元,此事便私了。事后,相志伟所在的拳击俱乐部老板王某称这是一起“正当防卫”,并引起广泛舆论支持!对此,专业律师臧启玉认为这是法盲的愚蠢言论,容易误导大众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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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启玉是实力派业务型律师,曾获律师职业技能大赛第三名,他还是优秀教师、建造师、物业师,擅长分析案件,精于风险预判和证据分析。臧启玉其实对“相志伟事件”本身不感兴趣,认为事件透露出来的法律问题更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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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志伟曾是陕西拳击体制内好手,获得过2015年陕西拳击锦标赛季军,国家二级运动员,今年9月他已经打过职业拳击比赛,职业战绩也上传到拳击官方网站,是一名不折不扣的职业拳手。在很多国家,拳手不戴拳套打人等同于持械伤人,通过监控录像可以看出,这起事件起因是黑衣男子急着赶路,双方争抢车道,发生别车纠纷。别车是恶意较强的过错行为,容易造成车毁人亡的重大事故,这也是黑衣男子杨某下车逼停相某寻求说法的理由。

臧启玉律师指出:“在相某刚走出车门时被黑衣男杨某顶在车上,相某处于不利条件,这时候双方并没有发生激烈冲突,相某走出车门后,开始主动挑斗,黑衣女子站在三个男人中间劝架。三个人正式的打斗是从相某的女友红衣女子走过来推搡黑衣女子开始,红衣女子从开始参与事件就存在过错。黑衣男子对红衣女子的推搡固然不对,但是没有升级矛盾,一切打斗的开始是白衣男子相某动手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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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相志伟是职业拳击手,而对方是普通人。即便对方不是两个人,而是五个人,相志伟也能很轻松干倒对方,所以臧启玉律师强调这是一场典型的互殴事件,而不是相某所在俱乐部老板声称的“正当防卫”:“相志伟很清楚自己的拳头打在普通人脸上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视频中我们也看到,黑衣男一击倒地,很长时间爬不起来,已经处于休克状态,将竞技技术运用互殴,违反体育精神。相某自持有功夫,并用于日常斗殴,过错更大,这与一个手握权力的官员欺压老百姓没有本质的区别。从法律角度分析,相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依法应当拘留,所谓和解,是警察不敢作为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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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网络上大部分人都在为相志伟的“正义之举”叫好,认为那两个人该打,甚至对相志伟盲目崇拜。然而,这群只看浅显表面的网民并没有看到这件事更深层次的影响。堂而皇之地称“打下巴打不死人”、“相志伟收力了”、“心理压力过大才做出反抗”,为他寻找一切看似合理的辩护,而没有看到他一拳下去所带来的潜在后果!职业拳手打普通人下巴一拳真打不死人、打不残人吗?在职业比赛中,一拳击中对方下巴将对方打残的案例比比皆是,更不要说没受过训练的普通人挨到职业拳手的重击了,每个人的身体承受能力都不一样,说打不死打不残的都来试试!只能说这次相志伟走运,没有闹出惨剧,如果这次他真打死对方,他爹妈哭死都来不及!对整个中国拳击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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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非常讨厌混不吝、避重就轻地纠缠于“相志伟该不该打对方”这类群体,这件事如果没有相志伟的别车,没有互殴前相互都不退让,完全不可能出现后面的事情。相志伟是职业拳手,有丰富的实战打斗经验,他即便做出反击,也完全没必要用“一击毙命”、“GNP”这种残忍的手段击打并没有持器械的对方,他可以用更合理的搏斗方式惩罚对方,对普通人下死手有悖于拳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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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臧启玉抛出的“一个法盲控制的拳击俱乐部随时可能变成培养暴徒的场所”之言论。笔者也不能认同,拳击从业者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是事实,但并不是所有拳击从业者都是法盲,都是暴徒,大部分人还是很理性的,而相志伟事后也对自己当时头脑发热做出了道歉,说明他还是可以改正的。相志伟事件也向广大拳击、搏击运动员和拳馆老板上了一课:你虽然能打,但也要懂得退让,没有最初的互不退让就没有后续的不必要事件,习武之人更应该懂得此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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